德兴市铜都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智慧停车采购项目 | JXZC-DX2022-009 | ||
2022-04-17 | 2022-04-22 |
一、招标条件 | |
德兴市铜都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智慧停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5月11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编号:JXZC-DX2022-009 项目名称:德兴市铜都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智慧停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11617.74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项项目内容、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项商务条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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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则只需提供身份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两种提供任一种均可;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银行纳税转帐凭证、免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2、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提供任一种均可; (五)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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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 |
五、投标参与(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 | |
1.投标参与(报名)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投标参与。 2.采购文件领取: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 由于系统暂未在上饶设置CA制发点,系统暂时开放了上饶地区供应商免办CA进行投标报名的渠道,供应商只需忽视CA办理提示,便可投标报名,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供应商暂时使用以上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线下提交。供应商操作参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3.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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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提交 | |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5月11日14:30—15:00(北京时间) 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德兴中心开标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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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1日15 点 00 分 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德兴中心开标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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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 | |
九、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如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保证金可以从分公司帐户转入。投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的,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若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请密切关注江西省及上饶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通知,严格遵守省市级人民政府及本地交易中心规定做好防控保障措施合防护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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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兴市铜都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德兴市 联系方式:王先生 18179388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筑城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德兴市上海路老房管局3楼 联系方式: 程女士 19317930010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须足额交纳。 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投标人应在2022年5月10日 17 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向以下指定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须通过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否则递交投标文件无效。 开户单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账 号:203143300001089644 注:1、保证金进帐凭证应项目名称、编号,以便查对核实。 2、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账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由平台财务无法核实投标人是否打了对应项目的保证金造成无效投标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中标服务费:按照代理机构计价【2002】1980号、国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应在中标结果公告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展的委托采购(委采)业务。 待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所交保证金(该保证金已打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保证金账户),抵扣代理服务费(含活期利息,该部分金额打入乙方账户)和交易服务费(该部分金额打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户)的剩余部分(含活期利息),退回成交供应商原提交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