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铅山县河口明清古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古镇及周边雨污水管网等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江西省铅山县河口明清古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古镇及周边雨污水管网等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 FZSRCG-2022-1216 | ||
2022-12-30 | 2023-01-06 |
一、项目概况 | |
江西省铅山县河口明清古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古镇及周边雨污水管网等综合整治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江西省铅山县河口明清古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古镇及周边雨污水管网等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需求” | |
5、预算金额:333000.0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则只需提供身份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二种提供任一种均可。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格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允许装订入响应文件中),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失信主体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无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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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3-01-06 17:3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入阳光平台注册报名,网址为:http://www.jx.ygcgfw.com。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2023年01月13日13点30分至2022年01月13日14点00分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3-01-13 14:00 | |
3、递交地点: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3楼(上饶大道青蓝国际西北侧约100米上饶天恒汽车隔壁1号楼)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01-13 14:00:00 | |
2、开标地点: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3楼(上饶大道青蓝国际西北侧约100米上饶天恒汽车隔壁1号楼)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铅山县富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工业九路以东外环路以西 | |
联系人:黄涛 | |
联系电话:13507030511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铅山县复兴南路7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电话:13970311499 | |
九、其他说明 | |
1.凡下载本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人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人的需求,成交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2.本项目澄清、变更等事宜均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密切关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 3.鉴于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序开展招标活动,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活动有关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报名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的;二是来自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以官方实时更新为准),并未能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的。 (2)、请投标人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各投标人派1名代表参加投标开标活动,所派授权委托人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无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以官方实时更新为准)、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 (3)、各投标人进入投标地点签到需佩戴口罩、配合进行登记及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并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开评标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各投标人因未佩戴口罩、不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非绿色“健康码”、体温异常、有咳嗽等症状、不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以及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情况导致不能参加投标开标活动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